兆驰股份(0024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兆驰股份兆驰股份(SZ:002429)2025-12-12 10:48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或独立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职责流程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交述职报告[13] - 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管进行绩效评价[13] - 核实报酬和奖励数额报董事会[13] - 董事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