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0024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指定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8]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尊重建议[9] - 研究当选条件并提交董事会通过[11]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 议事方式有会议和传阅审议两种[14]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