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0024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5]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工作机制 - 主要职责含审核财务信息等工作[2][7] - 监督评估内审部需履行指导制度建立实施等职责[9] - 公司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5]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