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9] - 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导致问题时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事项审议流程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6] - 特定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专门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并提建议[20] 专门会议召集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可自行召集[18] 公司协助与保障 - 指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6]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开会前3日提供资料,保存资料10年[26] 独立董事权利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履职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7]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28]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0]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30]
利源股份(0025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