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股份(0025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5][6] 任期与补选 - 委员每届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6] - 在独立董事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7]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8] 主要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审计和内部控制等[10] 审核流程 - 审核财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评估报告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2] 内部审计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1次[13] 监督指导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14] 内控评估 - 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董事会[14] 临时股东会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后2个月内召开[17] 股东诉讼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可诉讼[19] - 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0]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25] 会议要求 - 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7] 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8] 保密要求 - 成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保密[30] 规则执行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