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600128) -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苏豪弘业苏豪弘业(SH:600128)2025-12-12 10:17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包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7] - 关联自然人包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7] 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3] 资产交易规定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公司需说明原因等[16] 共同出资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出资额达标准且现金出资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增资减资规定 - 公司关联人单方面增资或减资,可能影响财务或关联关系变化需及时披露[15] 累计关联交易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关联交易计算范围有规定,已按规定履行义务的不再纳入对应累计计算范围,已披露但未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仍应纳入[19] 委托理财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0] 表决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1]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总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协议变化或续签按此处理[22]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无重大变化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有变化或续签按总金额提交审议[22]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履行审议程序披露,超出预计金额重新履行程序披露[22]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区分交易对方、类型等,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达到披露标准单独列示信息[22] -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比较以同一控制下关联人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对比,非同一控制下不合并计算[23]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