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600251) -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冠农股份冠农股份(SH:600251)2025-12-12 10: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5月26日首次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776,993,583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76,993,583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规定[17][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限制[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29] 担保与重大交易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种指标达到一定比例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0][41] 财务资助与关注事项 - 单笔财务资助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三种情况需关注[42] - 计提资产减值等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超3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多种情况需关注[4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5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1/3,设职工董事1人[93] 审计委员会与总经理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3名[112][113]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19][122]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5] - 公司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符合条件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12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