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指公司在境内通过发行股票等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含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17] - 董事和高管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关联人不得占用或挪用[17]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超募资金也应存于专户[18] - 实施募投项目需公司、实施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等签署协议[19] - 募集资金应按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出现异常及时公告[21]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订监管协议[22] - 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费用后可在6个月内置换[23] - 超过募投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项目[2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27]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过12个月[28] - 2025年6月15日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29]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于特定程序[31]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33]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47] - 董事、高管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50]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56] - 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参股、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58][59] - 公司A股股票异常交易或媒体消息有重大影响时应了解情况并澄清[60]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0] 内部审计规定 - 内部审计遵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国际职业实践框架要求[75] - 首席审计师每年向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内部审计标准遵守情况[75] - 审计委员会授权内部审计为其和高级管理层提供客观观点[76] - 内部审计权限源于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确保对董事会负责[76] - 审计委员会授权内部审计无限制访问相关部门、数据等[78] - 内部审计可配置资源、设定频次、发布审计报告等[78] - 首席审计师职能上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日常行政由首席财务官指导和支持[79] - 审计委员会每年审查并审批内部审计章程年度更新等[80] - 内部审计服务范围涵盖组织各层面,可提供咨询服务[82] - 内部审计项目可能包括评估与公司战略目标相关风险识别管理等内容[84] - 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无偏见心态,无直接运营责任或审批授权[86] - 首席审计师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交内部审计计划供审批[86] - 首席审计师负责跟进审计发现,确认行动计划落实[86] - 首席审计师制定、实施和维护审计质量保障与提升方案[87] - 外部评估每五年至少一次由合格独立评估者或团队进行[87] - 需进行内部审计授权、汇报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等多项工作[88]
百济神州(06160) - 海外监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