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面针(600249) - 两面针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两面针两面针(SH:600249)2025-12-12 10:02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选两名以上董事用此制[3][4]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应选董事人数[6]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6] - 所投候选董事数不超应选人数[8]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投票无效[8] - 所投候选董事数超应选人数,选票弃权[8] 当选条件 - 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且票数超出席股东投票总数二分之一[9] - 当选人数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9] 细则实施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