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00274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7]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14] - 会议召开前三天发通知,紧急情况不限[14] - 由主任委员主持,不能出席可委托独立董事[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报告一次工作和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其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等问题[10] - 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10] - 检查财务,监督董高行为[10] 其他事项 - 公司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1] - 审议意见未采纳应披露事项及理由[12]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4] - 委员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14] - 可要求内审负责人列席,必要时邀请他人[15]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5] - 会议纪要或决议书面提交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