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00274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三圣股份三圣股份(SZ:002742)2025-12-12 09:02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重庆 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本人的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根据本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