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腾新材(00137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翔腾新材翔腾新材(SZ:001373)2025-12-12 09:02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4] - 七种情况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并主持[6][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通知[8]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9]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1]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1]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要求暂缓表决[14] 会议记录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多方面内容,与会董事及代理人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15][16]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决异议记载可免责[17] 决议公告与落实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17]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17] 档案保存与规则生效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保存期限10年以上[17][18]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