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0009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诚志股份诚志股份(SZ:000990)2025-12-12 09: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出现规定情形需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7]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会议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3]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13] 会议列席与投票 - 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董事等应当列席会议[16] - 部分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7]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1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8]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 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21] - 议事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拟订并负责解释,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23]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与法规相悖时按法规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