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0009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7]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8]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分定期和临时会议[8]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8][9] - 六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8]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8] 会议出席要求 - 董事会召开会议须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特定会议须全体董事出席[10] 董事候选人提名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董事候选人,需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10] 议案提出与议程确定 - 董事会成员和总裁有权提议案,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确定议程[15] - 董事长等有权将新提议案列入会议议程,但不得取消原定议程[16] 决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作出决议和通过议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涉及金额超公司净资产10%以上项目,决议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表决制度 - 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23]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23] 特殊情况处理 - 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3] 会议记录要求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召开日期等事项[25] - 会议记录须经出席会议全体董事和记录员签名[2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6] 规则实施条件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