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00099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诚志股份诚志股份(SZ:000990)2025-12-12 09: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近十二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得担任[9]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特定处罚人员不得担任[9][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审计委员会 - 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处理 - 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2][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发表意见应明确,包括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2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7] - 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10年[27] - 专门委员会开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7] 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