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12月12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章程》拟修订147条、新增8条、删除16条,拟取消监事会,“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2] - 拟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修订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4]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剩余持股超5%除外[17]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相关日期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16] 公司资本与收购 - 公司可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可因六种情况收购本公司股份[14][15] - 公司或子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公司或控股股东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17]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20]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0] 担保与重大资产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2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23]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董事会10日内反馈是否召开,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23][24][2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2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46]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4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公司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还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4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9]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多项事项[4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报送并披露年度、中期、季度财务会计报告[5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52]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分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2] 公司合并、解散与清算 - 公司与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5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另有规定除外[5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57]
诚志股份(00099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