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变动前股权结构 - 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持有中威电子57,562,394股,占总股本19.01%,为控股股东[3] - 石旭刚持有55,000,174股,占总股本18.16%,委托10.89%表决权给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后者实际可支配表决权股份占比29.90%,实际控制人为新乡市人民政府[3] 权益变动情况 - 济南君川受让新乡产业基金壹号55.00%有限合伙财产份额,九岱科技受让0.0077%普通合伙财产份额[4][8] - 济南萌睿思受让石旭刚、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合计持有的中威电子15,140,302股,占总股本5.00%[4][9] - 石旭刚与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解除部分表决权委托安排,石旭刚承诺放弃23,921,676股,占总股本7.90%的表决权[4][7][10][11] 权益变动后股权结构 - 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持有中威电子51,477,042股,占总股本17.00%,仍为控股股东[5][9] - 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中威电子22.00%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付英波[5] - 权益变动后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股股份66,617,344股,占比22.00%,表决权股份66,617,344股,占比22.00%[12] - 权益变动后石旭刚持股45,945,224股,占比15.17%,表决权股份22,023,548股,占比7.27%[12] 出资与转让价款 - 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出资额为130,000万元[15] - 济南萌睿思出资额为190,000,000元[17] - 济南君川出资额为365,000,000元[17] - 九岱科技注册资本为20,000,000元[17] - 新乡产业基金向济南君川转让新乡产业基金壹号55.00%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价款为353,904,664元[20][21] - 中威电子股份转让价格为12.50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1.89253775亿元(含税)[42] 支付条件与安排 - 中威电子2025年扣除相关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时,济南君川支付剩余10%转让价款[22] - 乙方支付第一期30%转让价款(含保证金)后甲方履行交割义务[24] - 乙方第一期支付30%股份转让价款,分别向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石旭刚支付3395.6063万元、2282.0070万元[44] - 乙方第二期支付60%股份转让价款,分别向石旭刚、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支付6791.2125万元、4564.0140万元[44] - 若满足条件,乙方支付10%股份转让尾款,分别向石旭刚、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支付1131.8687万元、760.6690万元[45] 其他事项 - 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5名,济南君川委派3名,九岱科技委派1名,新乡产业基金委派1名,决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通过[8] - 济南萌睿思与九岱科技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行使股东权利时以九岱科技意见为准[10] - 中威电子董事会席位调整至9名,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29] - 乙方支付90%交易价款后改组中威电子董事会、高级管理层[30] - 过渡期管理小组成员5名,甲方及相关方委派2名,乙方委派3名[31] - 海厚泰向九岱科技转让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全部普通合伙财产份额,转让价格为零元[34][35] - 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上市公司收购完成后满24个月[52] - 若甲方逾期30个工作日未返还全部款项,应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30%即5677.6133万元作为违约金[48] -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方将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披露[62] - 本次权益变动存在尚需履行的程序,结果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63]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结构、财务状况等,新实控人将赋能公司发展[61]
中威电子(300270) - 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等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