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30063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会计差错界定 - 涉及资产、负债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 - 涉及净资产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6] - 涉及收入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6] - 涉及利润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500万元[6] 信息披露重大错误界定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对外担保等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重大诉讼等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9]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9][10]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0] 责任承担与处理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2]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财务部应查实更正并报董事会追责[12] - 三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三种情形应从轻等处理[12][13] - 责任追究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12]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等,可附带经济处罚[14][15]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5]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15] 其他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0]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