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30063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开立医疗开立医疗(SZ:300633)2025-12-11 12:17

担保原则与条件 - 公司为他人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采取反担保等防范风险措施[4] - 可对符合条件单位担保,特殊情况经股东会同意也可担保[6][7]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等资信状况资料[8] - 存在资金投向不符规定等六种情形不得担保[10] 决策与审批 - 股东会为公司对外担保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按章程行使决策权[12][1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须股东会审批[15]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16] - 一年内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决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合同与程序 - 公司对外担保需订立书面担保和反担保合同,审查合同内容[17][18]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20] 管理与监督 - 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部门负责对外担保统一登记备案管理[22] - 财务部职责包括资信调查、办理手续、跟踪监督等[23]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定期核对[23] 风险应对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分析财务及偿债能力[23] - 被担保人出现问题,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23] - 被担保人违约,经办部门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24]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24] - 同一债务多保证人,公司拒绝承担超约定份额责任[25]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公司应参加分配预先追偿[25] 违规处理 - 违反担保制度,相关责任人应赔偿并可能被追责[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