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30063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制定制度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2] - 提前三天通知开会,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 - 半数以上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4]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行使部分职权前应经讨论且过半同意[5] - 制作会议记录并保存至少十年[7]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并承担费用[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制定制度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2] - 提前三天通知开会,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 - 半数以上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4]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行使部分职权前应经讨论且过半同意[5] - 制作会议记录并保存至少十年[7]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并承担费用[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