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03328) - 章程
2025-12-11 11: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87年3月30日注册登记,名称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7] - 住所为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电话021 - 58781234,网址www.bankcomm.com[8][9][11] - 公司实行总分行制,分支结构无独立法人资格[18] 股份与资本 - 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最高为88,363,784,223股,已发行88,363,784,223股[22] - 已发行境内优先股4.5亿股,注册资本为88,363,784,223元[23][24] - 公司每间隔12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A股、H股,拟发行数量各自不超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119] 股东相关规定 - 拥有公司董事席位或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公司2%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出质股份,事前须向董事会申请备案[29] - 股东质押公司股份数量达或超其持有股份的50%时,公司将限制其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其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上不能行使表决权[29] - 变更持有公司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应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9] - 董事会应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14至1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152]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召开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60] - 董事会决议可采用现场会议表决和书面传签表决两种方式作出,普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且不能书面传签[164] 高级管理层相关 - 高级管理层成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84] - 行长负责主持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186] - 高级管理层建立向董事会定期报告的制度[187] 其他规定 - 公司对同一股东的授信余额不得超公司资本余额的10%[69] - 公司不得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关联单位的债务提供融资性担保,股东以银行存单或国债提供反担保的除外[71] - 董事、行长等对股东负有避免利益冲突、为最大利益行事等义务[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