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0001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董事任期与构成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5]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28] 董事辞任与义务 - 公司收到董事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需两交易日内披露[6] - 董事辞任或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期限为离职后两年[6]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7]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1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8]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3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33] - 临时会提前五日书面通知[33]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45][46] 董事会决策权限 - 董事长闭会期间可决定不超上年度末净资产5%的投资及资产处置事宜[32] - 部分决定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表决同意,其余过半数董事表决同意[30]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由3 - 5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58] - 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为3 - 5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