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688153)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唯捷创芯唯捷创芯(SH:688153)2025-12-11 11:32

审计报告与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7] - 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7]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审计活动限制 - 曾在审计部外工作的内审人员,离原岗一年内不参与原业务审计[14] 审计检查频率 - 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5] 审计资料保存 - 审计报告等资料保存不少于五年[24] 审计证据要求 - 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20] 后续审计安排 - 根据重要性原则安排后续审计工作[19] 审计报告流程 - 正式提交前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18] 审计事项处理 - 重大审计事项处理决定报经风险与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批准[18] 申诉机制 - 被审计对象对决定有异议可向总经理书面申诉[18] 审计证据管理 - 统一汇总并集中管理审计证据材料[22] 奖惩机制 - 为公司避免或挽回损失给予表彰或奖励[26] - 内审人员违规造成损失视情节处罚并赔偿[28] 制度解释修订 - 由董事会授权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审计部负责[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