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6881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唯捷创芯唯捷创芯(SH:688153)2025-12-11 11:32

股份转让限制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25%[8] - 董事、高管任职期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0] - 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份计次年基数[10]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1]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未执行可起诉[11] 减持计划 - 董事、高管转让股份应提前15日报告披露,减持区间不超3个月[14]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日内报告公告[14] 特殊情况 - 董事、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2日内披露[14] - 离婚分割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各自每年不超25%[15] 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前15日,季报、预告、快报前5日不得买卖[9] 重大事项披露 - 减持区间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同步披露进展及关联[16] 限售解除 - 限售股份符合条件可申请解除,提前5日披露提示[16] 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事等初始登记时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6] - 新任董事等任职通过后2日委托申报[16] - 现任董事等信息变化后2日委托申报[16] - 现任董事等离任后2日委托申报[16] 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等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公告,含持股数量、日期等[17] 检查机制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等买卖披露情况[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