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需要股东会决议的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与管理 - 有特定违法违规情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承担公司年度审计业务[6]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1] - 公司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超过10年[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审计委员会续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需全面客观评价其本年度工作及执业质量[13] - 聘任期内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3]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5]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后3年内不得重新选聘[15] - 原年度审计项目主要成员轮换后有参与限制[15]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 公司应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并明确责任要求[18]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20] - 经股东会决议可解聘违规会计师事务所,违约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21] - 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21]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聘任[21] 信息披露与制度生效 - 公司每年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及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21]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12月11日生效并实施[24]
北矿检测(92016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