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000951) -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中国重汽中国重汽(SZ:000951)2025-12-11 11:17

内部审计报告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15] 人员与资格要求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需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 检查与审计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3] - 对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每年审计一次,对重点单位和经营管理重点环节每半年审计一次或按需审计[18] 报告审议与公告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关于募集资金管理问题报告后,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3] 审计实施细节 - 内部审计单位审计覆盖面要达到100%[18] - 实施审计前三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可直接持通知书审计[18] - 审计组不少于两人[18] - 审计组应在实施审计之日起十日内完成现场审计,需延长应经领导批准[19] - 被审计单位应在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三日内提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19] 整改与处理 - 审计部门监督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并抽查,对未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提出考核建议[20] - 被审计单位拒绝配合、提供不实资料等情形,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理相关人员[21] - 内部审计人员隐瞒问题、徇私舞弊等情形,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处分等处理[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