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科技(6886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规范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等主体[3] - 应披露对股价或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5] - 披露要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5][6] 信息披露范围与豁免 - 披露业务、技术、财务等重大信息,揭示风险和价值[9] - 可自愿披露信息,但要真实准确完整且遵守公平原则[9] - 涉及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1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报4个月内、半年报2个月内、季报1个月内披露[16]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17] - 年报需审计,特定情况半年报或季报可能需审计[19][20] 业绩预告与快报 - 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进行业绩预告[23]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年报应披露业绩快报[24] - 业绩预告与预计差异大或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达10%以上需更正[24][25] 重大事项披露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8] - 交易满足一定资产、金额等条件需披露[33][34]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达标需披露[41] 其他规定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保存期十年[46] - 相关人员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6]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承担首要责任[4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