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电气(60305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审计制度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4] - 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开展工作[5][6] - 审计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9]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2]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3]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12] 审计重点事项 - 审查内部控制关注重点事项并督促整改[12] - 审计重要对外投资关注审批、合同等[13] - 审计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审批、合同及资产状况[15] - 审计重要对外担保关注审批、风险等[16]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8] 审计流程 - 项目审计开始前三天通知被审计单位[22]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十天内申请复审[2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收到复审申请十日内作决定[24] - 同意复审审计部三十日内进行复审[24]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5]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