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电气(6030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科林电气科林电气(SH:603050)2025-12-11 10:02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于2025年12月修订[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近36个月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的不得被提名[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候选人需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6]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6] 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6]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2] 专门委员会 - 审计等委员会应有半数以上独立董事[23]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23]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会议安排 - 公司应按时向独立董事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0] 制度生效 - 制度修订案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