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电气(60305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股东会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 董事候选人提出 - 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提董事候选人[5] 表决权计算 - 每位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7] - 选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待选人数[10] 董事当选规则 - 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2] - 票数相同可能需再次选举[13] - 当选人数不足按不同情况处理[13] 细则施行 - 本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