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电气(60305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科林电气科林电气(SH:603050)2025-12-11 10:02

子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属公司子公司范畴[2] - 子公司可不设监事会,只设1 - 2名监事[7] - 公司委派人员出任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1] 信息报送 - 子公司董事会等决议及会议资料10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司备案[9] - 子公司月度报表次月10日内报送公司[17] - 公司派往子公司人员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15] 人员管理 - 子公司总经理由母公司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提名有两种方式[12] - 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公司提名新人选更换子公司相关人员[15] - 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和奖惩方案报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30] 财务管控 - 子公司财务部门接受公司财务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17] - 子公司对外借款需报公司审批同意并履行程序[18] - 子公司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出借资金和进行担保、抵押[20] 投资管理 - 子公司生产性投资项目占净资产5%(含)以上或单笔投资50万元(含)以上须事先报告公司[20] - 子公司非生产性投资项目占净资产1%(含)以上或单笔投资10万元(含)以上须事先报告公司[20] 信息披露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应遵守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2] - 子公司应向证券事务部报告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23][24]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6]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经济效益审计等多项内容[26] - 子公司高管调离子公司时须进行离任交接和审计[26] 考核制度 - 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任务目标考核责任制[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