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惠而浦惠而浦(SH:600983)2025-12-11 09:47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与报告 - 设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综合审计[8] 审计检查频率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8] 审计流程 - 审计组除突击审计外提前两天通知被审计对象[14] - 被审计对象7日内提审计报告初稿意见,1个月内报告执行情况[15] - 内部审计部门2个月内检查执行情况,1个月内建立审计档案[15][17] 复审规定 - 被审计对象7日内提复审申请,复审小组3日内复审[17] 资料保存与制度管理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以相关规定为准[21] 奖惩措施 - 对成绩显著人员给予奖励并保密举报人[19] - 惩罚依据《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