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惠而浦惠而浦(SH:600983)2025-12-11 09:4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裁一人,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2] - 公司根据需要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权限规定 - 总裁决定5000万元以下(含)对外投资、资产运用和贷款[7] - 总裁决定规定额度内关联交易[7] 报告事项 - 800万元以上重要合同变动,总裁向董事会报告[8] - 300万元以上重大亏损等事项,总裁向董事会报告[8] - 100万元以上重大行政处罚,总裁向董事会报告[8] 其他规定 - 总裁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4] - 总裁等人员应履行忠诚和勤勉义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