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条例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7]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7] - 聘任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并提交资料[7][8]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9] - 出现不适任情形、履职重大错误、违规致重大损失1个月内解聘[9] - 解聘需说明原因并公告[8] 条例施行 - 条例自2025年12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施行[1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7]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7] - 聘任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并提交资料[7][8]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9] - 出现不适任情形、履职重大错误、违规致重大损失1个月内解聘[9] - 解聘需说明原因并公告[8] 条例施行 - 条例自2025年12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施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