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4] -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3年,届满经董事会通过可连聘连任[6] 会议规定 - 议题应于会议5天前向总经理申报[15] - 议程及出席范围审定后,会议前3天通知出席人员,重要材料提前3天送阅[15] - 会议记录保管期为10年[15] 总经理职责与限制 - 总经理应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20] - 不得挪用资金、借贷、违规存储及担保[35] - 未经规定或同意,不得与公司订立合同、交易及泄露秘密[36] - 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7] 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或冲突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2]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3] - 细则及其修订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23]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