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0020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天奇股份天奇股份(SZ:002009)2025-12-10 13:03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与本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 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 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