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00200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天奇股份天奇股份(SZ:002009)2025-12-10 13:0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有不良记录不得被提名[9]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 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作为候选人[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2]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13]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9]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特定事项需审议[20]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召开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百分之五以上,或持股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29]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2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6]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