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资源(60049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鹏欣资源鹏欣资源(SH:600490)2025-12-10 12:48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关系披露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告知公司关联关系及变动情况[11]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6] - 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重大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以公司出资额适用规定[19] - 拟放弃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按不同情况适用规定[20]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21]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8]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8]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拟与关联人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0] 关联交易协议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义务[24] 免予审议披露 - 与关联人某些交易可免予审议和披露[26] 违规责任 - 控股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担责[28] 制度生效修改 - 本管理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交批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