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资源(600490) - 公司章程
鹏欣资源鹏欣资源(SH:600490)2025-12-10 12: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5月14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000万A股,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12,887,079.00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2,212,887,079.00元,分为2,212,887,079.00股,每股面值1元[11] 股东相关规定 - 特定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2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并遵守多项规定[2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5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8]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至少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9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0] -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00]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1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1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16] - 满足条件时每年进行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5%[116]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6]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3]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26]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www.sse.com.cn为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13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需董事会决议[13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40]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