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资源(60049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制度。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 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 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 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