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资源(6004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章和《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述情形 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