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3005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熙菱信息熙菱信息(SZ:300588)2025-12-10 12:18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股东权利与会议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会议通知与时间安排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9]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会议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6]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26] - 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26]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提交述职报告[26]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2] - 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重要业务管理合同[35] - 选举董事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5] - 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每位当选人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36] - 若三轮选举无法达到拟选董事人数,当选不足应选人数则已选自动当选,剩余重选;仍不能达最低人数,原任董事不能离任,董事会15天内开会重召股东会推选缺额候选人[37] - 现场投票应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不少于30分钟内完成,未完成视为弃权[3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38][46][4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等内容[52]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5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5]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未尽事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3] -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43]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44]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