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002761)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12月)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 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 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未经董事会批 准、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 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重大信息 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 传送。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重大信息内部管理,加强重大信息内 部保密工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 构。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重大信息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