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岭南(002717) - 岭南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岭南股份岭南股份(SZ:002717)2025-12-10 12:1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5至9名董事组成,含2至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联席董事长,可设1至2名副董事长[5]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7][23] 审议规则 - 6种交易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涉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9] - 4种财务资助情况、8种对外担保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13][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三十万元等情况需及时披露,与关联人成交超三千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20]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21] 董事会职权与委员会 - 行使召集股东会等15项职权[8][9] - 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34][37][3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35]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表决一人一票,审议通过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44][48][4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审计等委员会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27][28]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以上[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