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60084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上工申贝上工申贝(SH:600843)2025-12-10 12:03

制度审议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于2025年12月9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 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九方面[6] 工作开展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电话[7]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7] 股东权益 - 保障股东参加股东会便利,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8] 说明会安排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裁一般应出席[12]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13] - 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3]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5] - 就调研形成书面记录,参与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16]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16] 平台管理 - 指派专人查看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咨询并及时回复[18] - 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投资者[18] 职责分工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主要职责[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1] 违规限制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活动中不得有八类违规情形[23] - 开展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23]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4]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