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60084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细则 - 实施细则于2025年12月9日经会议审议通过[2] - 成员三名,独立董事过半[5] - 委员由特定人员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提名委员会运作 - 设独董主任委员,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会前五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过半通过决议[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3] - 细则自审议通过日起实施[15]
提名委员会细则 - 实施细则于2025年12月9日经会议审议通过[2] - 成员三名,独立董事过半[5] - 委员由特定人员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提名委员会运作 - 设独董主任委员,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会前五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过半通过决议[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3] - 细则自审议通过日起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