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总裁工作细则[2] - 兼任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5] 人员管理 - 总裁辞职需提前两个月向董事会递交申请[5]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聘任及解聘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先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由总裁办公会议决定[13]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并制定方案[2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24] 交易审批 - 连续十二个月内涉及总金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含10%)的特定交易,由相关职能部门预审,总裁组织制订方案,报总裁办公会议批准[11]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确定建议方案应执行可行性研究程序,实施时确定责任人,完成后进行审计[13] 款项与担保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联签制度[15] - 为非股东关联企业和被投资企业贷款担保,需经财务部评估、财务负责人审核、总裁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5] 工程项目 - 公司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招标后与中标单位签合同,竣工后组织验收和决算审计[15] 会议制度 - 总裁办公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19][20] - 公司行政会议讨论议题由分管职能副总裁提建议,报总裁审定[20] - 公司行政会议召开前应通知出席成员,含会议时间、地点、事由及议题[20] - 会议书面材料应与通知一并送达预审,与会人员需保密[21] 报告与职责 - 总裁应每季度向董事会递交财务报表、公司经济情况分析报告[22] - 总裁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22] - 总裁对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负有职责[16] 记录保存 - 公司行政会议记录保存期一般为十年[21]
上工申贝(600843) - 总裁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