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600843) -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上工申贝上工申贝(SH:600843)2025-12-10 12:0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4] - 提议开临时会,公司十日内召集[4] - 定期和临时会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送达通知[4] 会议变更 - 会议通知变更,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7]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会议方可举行[7] - 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10]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 职权行使 - 董事会职权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3] 会议方式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非现场或混合[10]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或电子通信[13]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1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15] 会议记录与决议 - 秘书安排记录,含会议届次等内容[18] - 董事签字,有异议书面说明,未说明视为同意[18] 决议公告与执行 - 秘书按规定公告,披露前保密[19]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情况[19] 会议档案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股东会批准生效,自批准日实施[21]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