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30004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8]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4]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14] 施行时间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