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30004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合康新能合康新能(SZ:300048)2025-12-10 11: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受相关处罚和谴责通报[6]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依据[16]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辞职,公司六十日内补选[16] - 辞职致人数或比例不足应继续履职,公司六十日内补选[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专门委员会会议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专门委员会建议 - 提名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5]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和人员支持[31]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7]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按规定期限提供资料[38] - 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38]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8] 独立董事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33]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未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33]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40] - 给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41] 风险降低措施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4]